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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跻身“国家卫生城市”

上传时间:2021/12/16 | 阅读次数:1588次

  今年3至10月,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江西省井冈山市、广东省肇庆市、浙江省绍兴市、四川省绵阳市、 江苏省扬州市、湖南省常德市、辽宁省鞍山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。考核组认为,7个城市多年来坚持不懈 地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,


 通过创建,扬州等7个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完善,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,7个城市的整体卫生水平 达到了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》的基本要求。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上述7个城市为“国家卫生城市”;授予扬州市市长季建业等 7个城市市长“国家卫生城市市长奖”